组织边界和工厂划分
能效议定书指南文件(1.4章)提供了为排放名录绘制合适的组织边界和运营边界的通用指南。
能效议定书指南文件(第2章)具体说明了依照《水泥工业CO2和能效议定书》进行报告的相关原则。
如报告拥有多家水泥厂的公司,通常需要单独报告每家工厂的数据。应视情况对单独的设施制定单独的名录。例如,报告应允许单独评估不在同一地点或由其它运营商运行的设施。在能效议定书电子表中,可通过为每个设施建立并使用不同的工厂表在Excel®文件中进行拆分(见设置工厂基本信息)。当排放量在公司级或集团级合并时,此类划分的影响将相互抵消(见合并公司数据(加总各厂数据))。
应涵盖哪些装置和活动?
水泥行业CO2和能效议定书报告应涵盖与水泥生产相关的CO2主要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在能效议定书电子表的工厂表中预测相关的投入。这些排放量中还包括与上下游运行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水泥企业在本议定书下的主动报告中应特别包括以下类型的活动:
- 熟料生产,包括原料开采和制备。
- 熟料、添加剂和水泥替代品(如矿渣)在综合水泥厂或独立粉磨站内的粉磨。
- 自行发电使用的额外燃料。
- 燃料或粉煤灰在自有装置内的制备或加工。
能效议定书指南文件(第3章和第4章)提供了与报告中应包括的温室气体(GHG)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相关的详细信息。
能效议定书指南文件 (7.1章)提供了与“应涵盖哪些装置”相关的信息。
如何合并公司报告
组织的报告应被进一步执行到至各个装置由哪家公司控制或拥有的程度。
总之,应根据以下情况合并一家公司的运营产生的排放和能源使用:
- 运营管理
- 财务管理和
- 股权份额
WBCSD/CSI已决定水泥企业应主要根据运营管理标准合并其报告,如运营管理未明确地分配给某个单独的法律实体,则根据所有权标准合并。该方法可用下表概括:
合并标准 | 报告实体合并的温室气体百分数 |
第一标准:运营管理 | |
报告实体进行运营管理 | 100% |
其它法律实体进行运营管理 | 0 % |
运营管理未明确地分配给某个单独的股东(“联合运营管理”) |
涉及股权 |
第二标准:股份所有权 | |
0% - 100% 所有权 | 按所有权比例 |
Table 2: 合并水泥公司WBCSD/CSI认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关键。
如需有关运营管理、所有权标准和如何在报告中处理复杂公司结构的详细信息,请见能效议定书指南文件(7.2章)。
如需更详细的指导和这些合并规则的示例,请见修订后的WBCSD / WRI议定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