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非水泥窑燃料消耗量
非水泥窑用燃料为工厂使用的水泥窑用燃料定义之外的所有其它燃料。例如用于工厂和采石车辆、室内供暖、为水泥粉磨制备矿物成分的热处理设备(如烘干机)的燃料,或者除水泥窑以外的现场发电装置用燃料。
以下使用非水泥窑燃料的各种区域将依照您选择的清单边界定义在工作表中打开并且必须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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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和场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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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供暖和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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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成分的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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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电
您工厂中的这些操作可能使用不同种类的燃料。应确定每种燃料的工厂级消耗量,单位吨每年[t/yr]。注:天然气的消耗量应以1000标准立方米每年[1000 Nm3/yr]为单位报告。
如果您正在使用某个部分的某一类型中未包括的其它燃料,则需要在标有“其它”种类燃料的行中报告这些燃料种类。
除燃料消耗量外,还应确定相应的燃料参数低热值(LHV),混合燃料的排放因子(EF
)和有机碳含量(Cbio/TC)。
如需工厂表中使用的燃料类型的概述及其报告参数,请见《燃料类别》和燃料能量使用和CO2排放量报告的参数。
关于IPCC和CSI的默认燃料CO2排放因子,请见Fuel CO2 Factors Sheet (燃料CO2因子表)。
非水泥窑燃料消耗量在030行至032行中按能耗总结,单位为万亿焦耳每年[TJ/yr]。.
如需能耗和燃料CO2排放的进一步评估,请见关键绩效指标(KPI)清单。
如需更多关于燃料能耗和CO2排放报告的指导,请见能效议定书指南文件 (第3.5、3.6、3.7和第5章)